关于《2011年至2015年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决议(2011年3月22日公司八届一次职代会通过)
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认真审议了《2011年至2015年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认为该合同符合国家与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符合企业实际,同意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