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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信息
淮钢特钢公司环境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7日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清江钢铁厂,始建于1970年10月,1986年4月更名为淮阴市冶金工业公司,1996年12月改制为江苏淮钢集团有限公司,并以此为核心,组建了省级企业集团—江苏淮钢集团。2006年12月,江苏沙钢集团与淮钢重组成立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有限公司。2011年2月,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有限公司依法变更为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为:13945291-7,法定代表人:何春生,联系电话:0517-83036866。
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淮安市区西南工业区,横跨京杭大运河两岸,厂区总占地面积约4500亩,厂内现有职工约6000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000余人,工作制度为三班制,年工作330天。公司以铁富粉矿、炼铁块矿、废钢、洗精煤等为主要生产原料,采用炼焦、石灰焙烧、烧结、炼铁、转炉炼钢、电炉炼钢、轧钢等生产工艺,最终得到各种类型的特种钢材。目前拥有约85万吨/年焦炭、300万吨/年钢材、416.6万吨/年烧结矿、244万吨/年铁水、296万吨/年钢坯、27万吨/年石灰、60万t/a渣钢及建材、180万t/a水渣细微粉的综合生产能力。公司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20800139452917U001P。公司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3208002021006H(包括危废专项应急预案)。
企业排污情况介绍
大气主要排放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排放方式为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水主要排放污染物为COD、氨氮,排放方式为直接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口90个,废水排放口1个,安装了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23套,在厂区内建设了30台颗粒物微站,109台TSP监测站,27台VDM 。24小时监控,相关数据适时上传公司环保信息平台,稍有异常,立即采取措施,严控污染排放。
根据生态环境部下发的《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以及省环境厅下发《关于印发江苏省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函》(苏大气办[2018]13号)文件精神,淮钢公司先后开展了一系列的环保技术改造,严格按照超低排放的标准来执行。
大气排放总许可量:
废水排放总许可量:
2021年颗粒物排放量:207.35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85.71吨,氮氧化物排放量:812.38吨,污染物排放达标率:99.72%;排水量:321.7,水循环利用率:97.57%。较2020年相比,颗粒物减少:124.2吨,37.5%;二氧化硫减少:13.38吨,6.72%;氮氧化物减少:30.76%,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上升了5.23%;排水量减少146.42吨,31.28%;水循环利用率提高了0.24%。
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现有除尘系统111台(套)(含61台单体除尘器),脱硫系统4台(套),脱硝系统3台(套),水处理系统38台(套)。环保设施年运行费用约9.5亿元,折合吨钢成本282元,运行情况正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评程序,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按期进行排污申报,及时缴纳环保税。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已于2021年4月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取得备案(备案编号:3208002021006H)
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清江钢铁厂,始建于1970年10月,1986年4月更名为淮阴市冶金工业公司,1996年12月改制为江苏淮钢集团有限公司,并以此为核心,组建了省级企业集团—江苏淮钢集团。2006年12月,江苏沙钢集团与淮钢重组成立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有限公司。2011年2月,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有限公司依法变更为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为:13945291-7,法定代表人:何春生,联系电话:0517-83036866。
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淮安市区西南工业区,横跨京杭大运河两岸,厂区总占地面积约4500亩,厂内现有职工约6000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000余人,工作制度为三班制,年工作330天。公司以铁富粉矿、炼铁块矿、废钢、洗精煤等为主要生产原料,采用炼焦、石灰焙烧、烧结、炼铁、转炉炼钢、电炉炼钢、轧钢等生产工艺,最终得到各种类型的特种钢材。目前拥有约85万吨/年焦炭、300万吨/年钢材、416.6万吨/年烧结矿、244万吨/年铁水、296万吨/年钢坯、27万吨/年石灰、60万t/a渣钢及建材、180万t/a水渣细微粉的综合生产能力。公司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20800139452917U001P。公司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3208002021006H(包括危废专项应急预案)。
企业排污情况介绍
大气主要排放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排放方式为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水主要排放污染物为COD、氨氮,排放方式为直接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口90个,废水排放口1个,安装了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23套,在厂区内建设了30台颗粒物微站,109台TSP监测站,27台VDM 。24小时监控,相关数据适时上传公司环保信息平台,稍有异常,立即采取措施,严控污染排放。
根据生态环境部下发的《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以及省环境厅下发《关于印发江苏省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函》(苏大气办[2018]13号)文件精神,淮钢公司先后开展了一系列的环保技术改造,严格按照超低排放的标准来执行。
大气排放总许可量:
序号 | 污染物种类 | 大气排放总许可量(吨) |
1 | 颗粒物 | 2704.539999 |
2 | SO2 | 1951.539988 |
3 | NOx | 2912.159986 |
4 | VOCs | 16.460000 |
序号 | 污染物种类 | 废水排放总许可量(吨) |
1 | CODcr | 68.385000 |
2 | 氨氮 | 6.839000 |
3 | 总氮(以N计) | 20.516000 |
4 | 总磷(以P计) | 0.684000 |
2021年颗粒物排放量:207.35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85.71吨,氮氧化物排放量:812.38吨,污染物排放达标率:99.72%;排水量:321.7,水循环利用率:97.57%。较2020年相比,颗粒物减少:124.2吨,37.5%;二氧化硫减少:13.38吨,6.72%;氮氧化物减少:30.76%,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上升了5.23%;排水量减少146.42吨,31.28%;水循环利用率提高了0.24%。
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现有除尘系统111台(套)(含61台单体除尘器),脱硫系统4台(套),脱硝系统3台(套),水处理系统38台(套)。环保设施年运行费用约9.5亿元,折合吨钢成本282元,运行情况正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评程序,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按期进行排污申报,及时缴纳环保税。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已于2021年4月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取得备案(备案编号:3208002021006H)